本案「藝文大樓」工程造價預算概估約新臺幣47億元。
採固定費率(不再議減),為工程造價8%,約為新臺幣3.28億元整。
本競圖採二階段,公開競圖方式。
我國廠商單獨或共同投標。
外國廠商與我國廠商共同投標。
(若採共同投標,參加者最多三家,且須以我國廠商為代表廠商)
(中國大陸(不含香港及澳門)廠商不得參與投標。)
7.第一階段評選日期
111/10/17 ~ 111/10/18
10.第二階段繳交投標文件日期
111/12/27
12.第二階段評選日期
111/12/28~ 111/12/29
1.第一階段:取前五名進入第二階段競圖
2.第二階段:
A.由入圍廠商中選出優勝廠商3名,優勝廠商第1名(1名),獲得本案之優先議價權,第2名(1名),第3名(1名),另選佳作至多2名。(必要時得予從缺)。
B.入圍廠商按規定繳交第二階段之投標文件、簡報附件(包含:「主要設計圖面」與「模型」)並進行現場簡報與答詢後,獲選第一名者獎金新臺幣500萬元(得標廠商於給付第一期服務費中扣除)、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00萬元、其餘三名獎金各新臺幣200萬元。以代表廠商領取為原則,均含所得稅,由本機關依中華民國稅法代為預扣。